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
2010年7月21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多德-法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The 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该法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修改,是自1933年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来最重要的金融改革。它覆盖了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商等在内的整个金融系统。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者保护 建立统一的国家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直接向财政部部长报告;成立新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大型金融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定期公布其风险和资本信息;禁止金融机构使用客户资金进行未上报的高风险投资;要求董事会在报告财务危机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二.改善金融监管 加强美联储的权力,使其有权审查银行的商业计划并对其风险敞口进行监督;设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委员会”,直接向联邦储备委员会汇报,以监视和调控可能对金融体系构成风险的最大的金融机构;允许联邦政府对可能威胁整体金融稳定的关键市场进行干预。 多德-法兰克法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对华尔街的监管以及政府介入市场的边界在哪里等。
三.税收政策调整 提高金融机构纳税的透明度;要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就其国外经营活动缴付美国国税;改变当前按收入计征税款的做法,代之以更为复杂的按业务计提税金的计算方法。
四.财政支出 新法案要求对财政部的支出情况做出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