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核销需要什么条件?
在新会计准则下,金融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信贷资产减值准备转销的会计处理。对于选择内部冲销的,应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程序。金融企业内部冲销的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一般包括:
(一)逾期贷款(担保债权)
①经省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认,并于判决、裁定生效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呆账贷款;
②金融企业在有效处置逾期贷款(担保债权)过程中,损失确认的会计年度以后的每一会计期间,均可经减值测试后,对确认的贷款损失予以计提核销。
(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资金学生贷款;
②以特定金融资产进行组合形成的金融服务产品,如组合理财、信托产品等;
③交易性金融资产;
④在特定条件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如期限不满一年上述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其实际损失在年度内尚未确认的部分,可按上述规定进行内部冲销。
(三)对于金融租赁公司而言,对不良资产进行账销利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租赁资产实际发生损失,且损失金额经承租人业务开户行认定;
2、租赁资产价值经承租人业务开户行减损后残值收入归入损益;
3、由开户行承担扣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