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可以税前抵扣吗?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 《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制度的通知》(国发〔2000〕38号)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职工本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年按12%的额度从工资中扣除,记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这意味着,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年金的本金部分,在税前列支;员工个人缴纳的款项,则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并在所得税前全部列支。 具体而言,企业为职工设立的年金计划,其本金和投资收益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全额扣除;个人按规定缴纳的费用,在个人所得税前直接扣除。 举个例子更直观: 小明是一家外企的员工,月收入1万元,公司为他购买了1万元的年金保险。那么,小明每个月的实际收入就变成9万元了。同时,公司也为小明代缴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即每月1千元,年缴1.2万元。如果公司效益好,年底还能获得一笔相当可观的投资收益。
根据税法规定,上述所有支出都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该公司为小明购买年金的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全额扣除,而小明个人承担的缴费部分,则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直接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政策仅适用于企业年金,不适用于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