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收益个人有吗?
1、企业年金,又称“职业年金”或“职工退休金计划”。是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安排,是指企业在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障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部令第48号)和有关规定为雇员设立的企业补充性养老金基金计划。 企业年金由基础部分和企业缴费组成,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营。其中,企业缴费计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由受托机构负责管理运作,并承担相应风险;个人缴费部分目前仍按现行规定缴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按照《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年金,属于员工福利,不计入工资薪金,因此不属于应税收入范围,企业无需交纳所得税,其支出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而员工个人所缴纳的部分则计入个人的退休金账户,在领取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正在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计发规则。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企业和员工的缴费,以及基金的利息等收入。
3、举个例子: 小明2015年入职A公司,A公司为小明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账户共计缴纳了6万元,假设每年回报率都相同且都为10%,直至2025年,此时小明离职转入B公司,那么: 小明离职前可领到的余额=60000×(1+10%)^15-60000=7.3万元 A公司和B公司需承担的税费为: 增值税=7.3×6%=0.44万元 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0.44×12%=0.529万元 个税=(7.3-0.44-0.529)×10%=6.342万元 A公司与B公司在税务上分别需要承担7.3万元的税费,合计13.642万元,税后实际收益为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