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收现金吗?
企业的款项收入按照其来源不同,分为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其中只有营业收入是主要的资金来源。 (1)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获得的资金和实物资产,包括销售商品收到的货币资金、提供劳务收到的货币资金及各项投资收到的现金等;
(2)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报酬,包括被投资单位发放股票股利、现金股利以及破产或清算时所得的财产份额;
(3)营业外收入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关的经济收益,主要包括罚没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除上述常见的项目外,还有其他一些项目的收入也属于营业收入,如通过出售材料、商品、固定资产等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经营行为,应该记入“营业收入”科目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从政府手中得到的补贴,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
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应考虑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 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
● 将符合协议规定的货物交付客户并办妥移交手续;
● 客户在接受货物后同意付款且未提出质量异议。
②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或者股权,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记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并在会计核算的实际工作中将其转化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或长期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