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部门是哪些?
1、根据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第四条第四款规定 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设立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取得保监会的许可。 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说,目前只有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才能叫“保险公司”或“保险人”,其他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统称“保险中介机构”;
2、《保险法》第97条规定: “依法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核准后核发营业执照。”所以,一般我们所说的“某某保险公司”指的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公司,而“某某保险代理公司”和“某某保险经纪公司”则是指在工商局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保险中介机构。
3、至于你说的“XX金融部”的问题,由于我没有找到关于银保监管方面涉及“金融部”的法律法规,所以我只能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简单说一下:
(1)根据《保险法》第68条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所以,在注册资本金方面,可能只有人寿保险公司才能称得上是“金融机构”,财产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算作“准金融机构”了。
(2)人寿保险公司有营业网点(或者说有线下实体机构的)基本上都可以看成是“金融机构”了。因为营业网点的开设要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二千万以上,而且需要银保监会批准。
(3)财产保险公司如果不以分支机构作为销售网,则基本可以算作“准金融机构”,如果以分支机构作为销售网络,那么至少得是省级分公司级别才有资格称为“金融机构”。 注:这里的分析都是基于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做出的,如果未来监管政策有所变化,所有结论都可能需要重新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