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征税厉害吗?
非常厉害! 2017年,我们公司利润130多万,要交15%的企业所得税(130*0.15=19.5);
2018年,我们公司亏损了60多万元,但是税务局说我们不亏,要补交90多万的税款; 年报送过去以后,税务人员仔细看了我们的每一笔支出,说我们有几笔招待费、差旅费开支过大,存在异议,要求重新提供证据,否则就要按照税务部门核定数缴纳税款。
因为当时已经11月份,如果补缴的话,又要罚款,企业负担很重。于是,我和会计拿着所有凭证到税务局与税务人员反复进行商讨,最后确认一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一部分不能扣除,最终按税务人员确定数补缴了6万元的税款。
还有一次,我们老板从上海某私企借了10万元钱,用于公司经营,有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后来没钱还,就在一年后又写了份利息补偿协议,约定每年支付利息2.4万元。
第三年,对方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我们还钱并支付2.4万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法院判决我们败诉,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判决书中,法官竟然认为那2.4万是“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而不是“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真是滑稽。 我们收到判决书后,觉得实在没招了,就找到法官,希望从他那里得到点安慰——少交点钱。结果正话反话都说了,法官就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让我们乖乖交钱。
最终,我们还是交了2.4万+3600元的诉讼费。 还有更牛的。
我表弟以前在税务部门工作过,曾经跟我们讲他经历的奇葩事儿。他说,有一次他们稽查时发现一家公司账上做了一笔100多的库存现金贷方余额,就问负责人是怎么回事。负责人一脸懵圈地说:「我不知道啊,我也不清楚这笔钱去哪儿了」。
表弟说,「不会真的没有这笔款项吧」。 负责人说:「肯定没有啊,我如果拿了就会做分录」。 表弟说,「那你们就报空支了吧」。
负责人说:「可以啊,怎么报?」 表弟说,「你先写一个解释材料,说明原因,我们再研究研究」。 …… 最后,还是让表弟给弄出来了,实在是不敢想象如果他们继续胡搅蛮缠会怎么样。
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各种消费税等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关系到一国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建设与社会民生等各个方面,因此,税收的高低水平受到广泛的关注。那么,我国的税收高吗?这个问题似乎无法简单直接回答,但我们可以用一些税收指标来进行多方面的比较,可能会更容易理解税收的水平。
比如,用一国的税收总额占其居民收入的比重,即“税收总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该国的宏观总体“税收水平”,那么,用这个指标把中国、美国、日本、土耳其、泰国等国家进行横向比较,就能看出中国税收的国际水平。下图显示,2015年中国为25.9%,土耳其为24.1%,日本31.4%,泰国为22.5%,美国更高达26.5%。
可见中国这一指标并不低,只比日本低,与美国差不多。也许很多人的“感受”与此截然相反,为什么呢?
因为各国的税种构成有很大不同,美国、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家,消费税、销售税、增值税等“间接税”占比高(57%、49.7%、76.4%、57%),而这些是转嫁税,企业等纳税人可以把所缴这部分税款通过商品涨价等形式转嫁给其他人,如消费者,实际缴这些税的并不是这些纳税人。所以,他们所缴的“直接税”占比就低(中国高达59.5%),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都是“不可转嫁”的,都得由这些纳税人自个缴,因此,会让人有“中国税收很重”的“感受”。
所以,用另一个指标即“政府税收占社会缴费总额的比重”(即政府征收到的总的税款、社会保险费等强制性政府收入中,税收占比多大),来衡量该国的总体“税收感受”,那么,用这个指标进行不同国家的比较,就更能看出中国的“税收感受”。下图显示,2015年中国仅为28.7%,美国38.7%,日本为47.5%,土耳其为19.9%,泰国为82.6%。
可见,在这个指标上,中国并不高,不仅比美国、日本、泰国低很多,甚至比土耳其还高。也许,为什么中国人有“税收很重”感受的问题,可以部分回答了,因为社会保险等缴费在中国很重。
但是,这个指标只是反映总体缴费的结构,缴费的水平到底如何,还需其它指标进行衡量。比如,用“住户部门净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居民总体的收入水平和可支配程度。下图显示,2015年中国仅为41.5%,美国为68.4%,日本58.4%,土耳其为44.3%,泰国为35.9%。在这一指标上,中国仅比泰国略高,不仅比日本低16.9个百分点,比美国低26.9个百分点,而且比土耳其都低2.8个百分点。显然,在这一指标意义上,中国的住户部门收入并不高,可支配程度不高。这也是国人感到税收负担“很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总体收入水平不高,税款缴费等“拉低”了实际可支配收入,自然有“税收沉重”的切身感受。